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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收条的法律意义和区别

发布时间:2017-03-07 08:03:08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邻居、同学同事、亲朋好友等向我们借钱的情况。借完钱,打个借条就行了吗?然而,这也许真不那么靠谱。好多人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为日后讨要借款带来了诸多麻烦。你知道如何正确写借条吗?借钱时又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呢?

借条、欠条的区别

简单讲,拿着借条,你可以追20年债;但拿着欠条,你只受法律保护两年!

借条,是借款发生的前提条件。一旦将来债务人借款不还,那么,在没有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在20年之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

欠   条

欠条,并不意味着借钱,可能存在其他事由而导致欠款的形成。在欠条出具之日内2年向法院主张权利,一旦超过这一期限,该借贷关系便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收   条

顾名思义,是收到钱的人向给钱的人出具的。需要注意,收条需要与借条和欠条连贯使用,否则说不清楚收到这个钱是什么钱。

这些字,需擦亮眼

不得不说,钱虽借出去了,还得语文学得好才行,不然很可能掉入陷阱,钱都收不回来!

“借”

“今借”与“今借到”区别明显!一定要有“到”字!“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vs“张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

“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很有可能说明刘某并未将5万元给张某。

“张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则恰恰说明这个钱已经到手。

虽说只相差一个“到”字,但法律规定借贷关系以借款人收到钱时开始生效。
有这个“到”字,就证明这个钱确实已经给了借款人。如果没有“到”字,当时又是给的现金、没有银行转账票据做证据,就很难说明这个钱已经给了借款人,到时很有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败诉。借出去的钱就因为少了一个“到”字,而打了水漂。

“还”

“今还(hái)欠款”与“今还(huán)欠款”相去甚远!

实际借款时,经常有人就为了这个字发生争吵,为此不惜诉诸法律解决。
比如,张某借刘某30万元,张某陆续还了一部分后,写下“今还欠款10万元”,究竟是“今还(huán)欠款10万元”,还是“今还(hai)欠款10万元”?

如果是“还(huán)”,说明还款10万元,尚欠借款人20万元。如果是还(hái),说明尚欠借款人10万元。仅仅一个字的发音不同,会有如此大的区别。

因此,我们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这个字,否则会导致歧义的发生。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尚欠款10万元”即可。

八大陷阱需警惕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找人代笔仿照笔迹签名

3、以“收”代“借”

案 例

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 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 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多少元” 。

4、财物不分

案例

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到:“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5、自书借条

案例

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 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 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前加了“1”。

6、两用借条

案例

李某向陈某借款18000 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李某”。后李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李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李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7、借条不写息

案 例

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 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 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笫211 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8、使用“自动褪色笔”写借条

借条书写时最好要带着自己的笔去签署哦!

借条也有讲究,切勿大意。附:【借条范本】及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①、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签字笔更为妥当;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
 
      ②、“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另外,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条持有人添加内容。

   ③、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仍极为常见,为进一步避免此种诉讼风险,本范本采取了“现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种较不常见的表述,以更加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④、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

   ⑥、“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将此处的“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嗣后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

       ⑦、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⑧、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⑨、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前。同时,应注意截至目前(民间借贷新司解未公布前),法院通常认定约定利率以人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上限。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